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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心理学科本科生科研攀登计划 2018年度立项公告 (第一批,2018年11月20日)

2018年度心理学科本科生(应用心理学专业和特殊教育专业)共提交了20份攀登计划项目申请书。心理科学研究院10名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分两组对申请人进行了答辩评审。评审标准概述如下:(1)具有较好的理论意义,课题属于心理学科前沿领域;(2)具有较好的实践或应用意义,可应用于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心理辅导和工商企业管理等社会关注或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3)具备完整的理论假设和研究路线,具备良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4)具备一定的创新性,不得与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重复。

评委独立为每项申请书评定成绩。依据评审成绩,确定10项为2018年度本科生科研攀登计划第二期立项项目(第一批),现予公告。

在研期间的各事项通知如下:

1、经费资助与中期检查

每个立项项目的前期经费为1000元。所有立项项目需在2019年6月经进中期报告(中期报告另行通知)。中期报告评定为优秀的项目,可以获得每项2000元的后期经费;中期报告评定为合格的项目,可获得1000元后期经费;中期报告不合格项目停止资助。

经费报销内容:(1)被试费(测试费)不超过50%;(2)图书资料费或版面费;(3)打印复印费;(4)交通费 (5)差旅费 按学校财务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和指导教师签字之后,再由办公室办理报销。

2、结题时间与要求

2019年11月进行结题审查。由心理科学研究院教授委员会指定专家组成结题审查小组。结题要求:

(1)只有完成所有申报书中的实验、调查或开发任务,才可以评定为合格及以上成绩;

(2)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或获得专利的项目,有资格评定为优秀项目。

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结题或结题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所有项目组学生均暂停申报资格一年,同时指导教师下一年度不允许新增指导项目。

附表:

2018年度本科生科研攀登计划第二期立项公告(第一批)



【来源: 日期:2018-11-21 08:45:43 点击: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