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心理科学研究院与澳门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与我们联系(hznuccbd@163.com,或直接与您感兴趣的导师联系)。
1、招生对象及选拔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分为以直接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和以普通招生方式招收的博士生两类。通过遴选的学生必须满足《澳门大学博士学位课程入学规条》中列出对入学英语水准及其他录取标准的要求,按照正常程序在指定招生期内报名并经澳门大学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为澳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学籍属于澳门大学。选拔过程和录取人数由两校共同讨论决定。
2. 学习期限和地点
联合培养博士生修读年限一般为四年,自注册日当天起,第一年在澳门大学完成课程学习和开展课题研究,其后转入杭州师范大学继续学习和研究,择时回澳门大学进行论文答辩。
3.学制、培养方式与学籍管理办法
联合培养博士生实行双导师制,即由澳门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各指派一名教师作为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导师,共同指导。导师资格得到两校的共同认可。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包括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选题)由双方导师共同商讨决定。在学期间,学生须遵守双方学校的所有规定。
4. 学费安排及财务支持
联合培养博士生在澳门大学驻校学习期间,将根据澳门大学《博士及硕士学生资助指引》所列明的全额助学金金额,由杭州师范大学全额资助,资助范围包括在澳门大学培养期间的生活费用(食宿、交通等)、澳门与杭州之间的交通费用、以及在杭州的生活费用。联合培养博士生在杭州师范大学培养期间,继续由杭州师范大学提供全额资助,金额不低于内地博士生补助的平均水准。
附件:
杭州师范大学心理科学研究院
2018年10月8日